西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西安是世界著名古都,历史上先后有西周、秦、西汉、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等13个王朝在西安建都。这些王朝给古城西安留下了大量文化遗产。这些前人留下的名胜古迹为西安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考古资料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西安境内共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4处,其中属国家级和省级的有84处;出土文物12万余件,其中不少是稀世国宝。西安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雨雪,春秋时有连阴雨天气出现。西安市及各郊县年平均气温13.1至13.4℃。年极端最高气温35至41.8℃;极端最低-16至-20℃。全年以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6.1至26.3℃,月平均最高气温32℃左右;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0.3至-1.3℃,月平均最低气温-4℃左右,年较差达26至27℃。降水年际变化很大,多雨年和少雨年雨量差别很大,两者最大差值可达590mm。降水的季节分配也极不均匀,有78%的雨量集中在5-10月,其中7-9月的雨量即占全年雨量的47%,且时有暴雨出现。年平均相对湿度70%左右。年平均风速1.8m/s,全年盛行风向为东北风。西安是中国北方中西部最大的加工工业基地,最大的商贸中心,又是丝绸之路的起点。丝绸之路如今已成为沟通中外交往的交通大道,是一条文明之路,友谊之路,商贸之路和文化旅游之路。